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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五分院签订保密责任书部署2016年度全院保密工作

来源:2016年第1期《重庆保密工作》  时间:2016年05月14日 【打印窗口】 【关闭窗口】

 

                        市检察院五分院举行 2016 年度全院保密密责任书签订仪式

                                市检察院五分院举行 2016 年度全院保密密责任书签订仪式  

 

为深入落实保密责任制度,强化保密责任分配,有效推进保密工作的开展,2月17日,市检察院五分院举行了2016年度全院保密责任书签订仪式。院保密委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处室保密工作责任人员参加了签订仪式。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保密委主任李存国和院党组成员、副巡视员、保密委副主任李仲成分别与28 个处室和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负责人及保密工作责任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确保将保密责任分解到处室、细化到个人,全面落实到位。

    仪式上,李存国同志就全院2016年的保密工作提出了三点总体要求。一是要突出“一个重点”,即落实好保密责任,特别是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保密工作的领导、监督、教育责任,既要身先垂范,严守保密法纪,带头保好密,又要对处内保密工作的开展作出明确安排,真正将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两个抓手”,即一方面推进处室自查与院保密办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日常保密检查机制,另一方面强化保密培训与警示相结合的长效保密宣教机制,既要注重对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开展保密知识、保密规定、保密技能等方面的有效培训,又要结合重大失泄密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敲响保密警钟;三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进一步正确把握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常规保密工作和信息化保密工作的关系,以及信息化保密工作中“用”和“防”的关系,通过增进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强化保密业务工化能力、提升保密信息技防水平三管齐下,切实筑牢保密防线,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

(市检察院五分院 供稿)